限期治理期间因不可抗力情形需要延长的,应当经原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两年
出自:环境监察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