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不得超过两小时。交通运输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推行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凌晨二时至五时停止运行或者接驳运输。
A:二十时至次日五时
B:二十二时至次日五时
C:二十一时至次日五时
D:二十三时至次日五时
出自:车辆通行费收费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