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可疑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应当在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同时,以电子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地人民银行或者其分支机构报告,并配合反洗钱调查。
A:开立电子账户或办理电子银行业务的
B:明显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的
C: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
D:其他情节严重或者情况紧急的情形
出自:银行运营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