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是()。
A: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B: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C:决定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D: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的
出自:非煤矿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