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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的法律意义在于:()
A:财物之债不履行时,可以金钱赔偿,而劳务之债不能
B:财物之债是交付财物的债,而劳务之债是提供劳务的债
C:财物之债是不特定的,而劳务之债是特定的
D:财物之债可强制执行,而劳务之债一般不能强制执行
出自:
司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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