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市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200万元,由某城市银行A市支行提供担保。乙企业从丙处购得价值188万元的机床一台,和丙协商后,以自己对甲的债权充抵机床价款,并征得了A市支行的同意。乙和丙约定若发生纠纷,则以协议订立地B市法院为管辖法院。后甲在履行债务时和丙发生纠纷,丙向甲营业地C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偿还债务。甲对丙的债权表示异议。请回答:

第1题,共3个问题
(不定向)若丙一并对A市支行也提起诉讼,则关于其诉讼地位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可以将A市支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B:可以将某城市银行与甲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C:A市支行和甲企业只能分别作为被告
D:只能由某城市银行和甲企业分别作为被告

第2题,共3个问题
(不定向)若乙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A:乙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乙是本案的共同原告
C:乙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乙是本案的证人

第3题,共3个问题
(不定向)若乙参加诉讼,则可以进行下列哪种诉讼行为?()
A:申请回避
B:申请财产保全
C:请求调解
D:在法院判决自己向丙承担责任时,提出上诉
出自:司法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