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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早年丧偶,膝下育有两个女儿乙、丙,自幼乙即被送给自己的小姨收养,现乙、丙均已成年。甲因孤苦,2003年找一老伴丁,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甲因患有慢性病,乙、丙一直尽力予以扶养照顾。后丁先于甲亡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已被收养,在没有遗赠的情形下,不可分得甲的遗产
B:因甲丁未登记结婚,甲不是丁的法定继承人
C:乙对甲扶养较多,应当适当分得甲的遗产
D:因甲丁已经形成事实婚姻,甲可继承丁的遗产
出自:
司法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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