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3款规定: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包括()、水(液)位测量与示控装置、温度测量装置、排污和排放装置等安全附件,以及安全保护装置和相关的仪表等。
A:安全阀、压力测量装置
B:超压报警装置
C:低水位报警装置
出自: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