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锅炉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45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含地级市、州、盟)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逐台办理使用登记。
出自: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