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海关批准出售、转让的减免税货物其完税价格应为()。
A: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日)÷(监管年限×12×30)】
B:海关审定的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需要补缴税款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C: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
D:由海关确定的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出自:报关基础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