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于1997年12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地上二十八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为85m,总建筑面积约18472m2。其中地下一层为设备用房、停车库;地上一层为消防控制室、办公室及商业用房;地上二至四层主要为居住用房,部分用于办公;地上五层及以上层为居民住宅。整个建筑共有居民156户、440余人。该建筑设有两部防烟楼梯和1部消防电梯;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地上一层至地上二十八层的公共疏散走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公共疏散走道设有机械排烟系统;室内每层设有两个室内消火栓;室外分别设有两个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和两个喷淋水泵接合器。 2010年11月15日下午13时左右,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雇佣无证电焊工人吴××、王××将电焊机、配电箱等工具搬至十层处,准备加固建筑北侧外立面十层凹廊部位的悬挑支撑。14时14分,吴××在连接好电焊作业的电源线后,用点焊方式测试电焊枪是否能作业时,溅落的金属熔渣物引燃了北墙外侧九层脚手架上平时掉落的聚氨酯泡沫碎块、碎屑。吴××、王××发现起火后,使用现场灭火器进行扑救,但未扑灭,见火越烧越大,两人随即通过脚手架逃离现场。 请分析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此次火灾起火的直接原因是什么? (2)案例中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有哪些?
出自:消防安全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