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购物中心建筑,建筑面积为144000m
2,建筑高度为24m,地上6层,地下1层。该购物中心地下1层的主要使用功能为设备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设备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2000m
2,按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m
2划分为2个防火分区)和商店营业厅(商店营业厅建筑面积为22000m
2,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成10000m
2和12000m
两个部分,并且采用下沉式广场将其局部连通;按照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m
2划分为11个防火分区);该购物中心地上1~6层每层的使用功能均为商店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均为20000m
2,均按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m
2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该购物中心建筑总平面图如图1所示。该建筑按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及器材。
当该建筑地下商店营业厅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
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哪些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出自: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