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3%
B:5%
C:8%
D:10%
出自:资产评估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