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使用单位未将特种设备登记标志或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的,由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出自: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A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