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出口或者过境、转运、通运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并提交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出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