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系A市机械厂厂长。1998年11月间,甲某未经任何机关审批,在A市向公众发行名为“红河”的A股股票,并承诺股息可高达100%。在高回报率的吸引下,许多人不问是否可信而争相抢购。在短短的半个月内,甲某共“募集”到资金8000万元。1999年1月,甲某携巨款利用假护照欲逃往国外,结果被海关查获,继而案发。经查,甲某用以集资的“红河”股票也是他伪造的。甲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擅自发行股票罪
B: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C:集资诈骗罪
D: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