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食品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9月份业务如下: (1)购进白糖等原料,取得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1万元。购进免税农产品支付货款4万元,支付运费0.5万元,均取得扣税凭证。 (2)支付水、电、气等费用,取得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0.3万元。 (3)从境外购进食品用色素等,取得海关完税证上注明增值税金1.5万元;从境外购进一台生产用检测仪,海关完税证上注明增值税2万元。 (4)购进修理用零部件,取得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金0.2万元;购进面粉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税额11.5万元,发票尚未认证。 (5)销售一批食品,开具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税金分别为10万元、1.7万元,已办好银行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货已发出;售给个体户一批食品,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销售额2.34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