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五于2001年9月在快乐超市购物时花2000元购买了10件花旗参含片,付款出店后即发现花旗参含片已超过保质期限,即返身回超市要求退货,并要求加倍赔偿。快乐超市老板检查包装后,发现花旗参含片确已超过保质期限5天,遂同意退货,但以自己不是有意销售而只是疏忽,没有欺诈的故意为由不同意王五加倍赔偿的要求。双方争执不下,王五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责令快乐超市因销售过期食品加倍赔偿自己4000元人民币。本案处理结果应该为()。
A:退货
B:加倍返还
C:原价返还
D:适当赔偿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