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企业2014年3月取得一块土地支付地价款1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4万元,委托建筑公司建造支付工程价款80万元,为开发房地产向银行借款支付借款利息50万元(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5万元),该利息支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但未取得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证明。2015年2月该工业企业将开发的房地产全部销售,已知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规定的最高比例,则该工业企业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万元
A:9
B:9.2
C:18.4
D:63.4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