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在其《法的形而上学原理》中所论述的若干宪法上的重要权利有()。
A:最高权力的权利、叛国、废黜、革命和改革
B:土地权、征税权、财政、警察和检查权
C:对穷人的救济
D:委派官吏权和授予荣誉的权利
E:惩罚和赦免的权利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