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先后向甲、乙、丙借款1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张三以自己的一套房屋依次给甲、乙、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在下列四种假设的情况下,若因张三不能清偿对甲(150万元)、乙(150万元)、丙(100万元)的到期债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共得款300万元。关于丙能分得的数额,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假设甲、丙协议变更抵押权的顺位,办理了变更登记,但未经乙的书面同意,丙可分得100万元
B:假设甲对丙让与自己的顺位,办理了让与登记,丙可分得100万元
C:假设甲对丙抛弃自己的顺位,办理了抛弃登记,丙可分得60万元
D:假设甲对乙和丙抛弃自己的顺位,办理抛弃登记,丙可分得100万元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