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应于每季次月8日前,按照附录B1的格式编写技术监督季报报送西安热工院;西安热工院参照附录B2的格式,每季次月15日前编写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季报》报送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核后发送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及发电企业。
出自: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