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题库
首页
所有科目
自考历年真题
考试分类
关于本站
游客
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搜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中指出:“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试论述涉及民法的两个基本原理。
出自:
法学
显示答案
提示:
同一【IP】的非会员用户每天可免费获取10次答案
收藏本站【zk.995w.com】,下次访问不迷路
本站试题总数:【10245629】个 (题库试题定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