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未依法履行报废义务,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A:2000元
B:2万元
C:10万元
D:30万元
出自: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