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