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森、陆艳均系再婚。戈森与前妻有一女戈贝贝,由其前妻抚养;陆艳与前夫有一 子,由她自己抚养。2000年,戈贝贝16岁,其生母不幸因工伤事故死亡,戈贝贝只得随 父亲一起生活。陆艳,对戈贝贝很好,戈贝贝也很尊重陆艳,但她总觉得陆艳是继母,不 是自己真正的母亲。陆艳为此比较苦恼。后来,经人指点,她与戈森商量收养戈贝贝,戈 森表示同意。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据《收养法》,陆艳能否收养戈贝贝?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