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效力。下列不属于收养成立的法律效力的是()
A: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
B:养父母与养子女的近亲属间形成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C: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D: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血缘关系建立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