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S第16条2款规定,一成员除了在具体承诺表中确定的以外,不应采用以下6种限制措施:()
A: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
B: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
C:限制特定功能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可以雇佣的人数
D:限制外国资本参与比例或外国资本的投资总额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