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1998年至2000年任某贸易公司经理期间,先后从某自行车厂购进"千里马"牌自行车l000余辆,为将这批车销出去,便伪造青岛厂已注册的"金鹿"商标标识1500多个,铆贴在车架上出售,非法获利ll000余元。赵某的行为构成()
A:销售伪劣产品罪
B:假冒专利罪
C:假冒注册商标罪
D: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