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在焚烧设施于正常状态下运行1h后,开始以1次/h的频次采集气样,每次采样时间不得低于(),连续采样三次,分别测定。
A:30min
B:45min
C:40min
D:50min
出自: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