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于2009年3月20日,购买甲公司股票150万股,成交价格每股9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购买该股票另支付手续费等22.5万元。5月20日,收到甲公司按每10股派3.75元的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6月30日该股票市价为每股8.25元,2009年8月30日以每股7元的价格将股票全部售出,则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B公司2009年“投资收益”的金额为()万元。
A:-266.25
B:52.5
C:-18.75
D:3.75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会计准则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