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题库
首页
所有科目
自考历年真题
考试分类
关于本站
游客
账号设置
退出登录
注册
登录
搜索
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中止先行给付,合同即告解除
B:中止先行给付,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对方提供担保,应当恢复履行
C:对方不提供担保,合同即告解除
出自:
法学
显示答案
提示:
同一【IP】的非会员用户每天可免费获取10次答案
收藏本站【zk.995w.com】,下次访问不迷路
本站试题总数:【10252937】个 (题库试题定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