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官方界定的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并通过向有需要人士直接发放款项的方式提供的福利,其中包括()。
A:综合保障援助计划;
B:公共福利金计划;
C: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D: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E:灾民紧急救济。
出自: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