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规定,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人,居住区(含组团)不少于1.㎡/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A:0.6
B:0.8
C:1
D:1.2
出自:园林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