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营运证件、专用标志、专用设施遗失或者损毁的,经营者或者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报告并申请补办,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在()个工作日内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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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二
C:三
D:四
出自:网约车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