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于2011年6月20日产下一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其于()之后开始上班,是符合规定的。
A:2011年7月20日
B:2011年8月20日
C:2011年9月20日
D:2011年10月20日
出自:电力安全生产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