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第十章第二节: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可知,出租汽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拒载的,扣除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值计分()分。
A:10分
B:5分
C:3分
D:1分
出自:网约车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