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 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辛普森杀妻一案成为当时美国最为轰动的事件。此案当时的审理一波三折,最后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辛普森竟逃脱法律制裁,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以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这就是震惊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此案波澜迭起,高潮不断。在辛普森一案中,警方已经掌握了足以证明辛普森杀害前妻及其男友的证据,但他们为使案件更加“铁证如山”,愚蠢地伪造了一双沾有辛普森和他前妻血迹的袜子。正是这双袜子,遭到辛普森律师对洛杉矶警察的大肆攻击和对控方证人的大量质疑,最终被被告方证明为实验室里的产物,陪审团哗然。美国法律中有一条著名的证据规则:“面条里只能有一只臭虫”。这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任何人发现自己的面碗里有一只臭虫时,他绝不会再去寻找第二只,而是径直倒掉整碗面条。同样,即便洛杉矶警方获取了大量能证明辛普森有罪的证据,但只要其中有一样(袜子)是非法取得的,所有证据就都不能被法庭采信。于是,尽管控方女检察官克拉克在总结发言中慷慨陈词, 打动了大量观众,却并未让陪审团动心。他们在近40 个小时的讨论之后,一致作出被告无罪的判决。
第1题,共1个问题
(简答题)通过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你认为美国在司法实践中遵循了哪些司法制度原则?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西方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