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的委员会制度的特点包括()。
A:联邦委员会由议会选举产生,不一定由议会中的多数党或党派联合产生
B:委员不得兼任议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
C:采取合议制,政府一切决定均有7人委员会合议决定
D:不实行权力分立,不设总统和总理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西方行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