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5日,因供电方责任的电力运行事故使某居民户家用电视机损坏后,已不可修复。其出示的购货发票日期为1992年10月1日,金额为人民币600.00元。供电企业应赔偿该居民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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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00
C: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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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用电检查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