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2017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5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4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该企业2017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300+45+5+15=365(万元)
B:300+300×14%+5+300×2.5%=354.5(万元)
C:300+45+300×2%+15=366(万元)
D:300+300×14%+300×2%+300×2.5%=355.5(万元)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纳税基础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