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某以乙某亲笔写的借款6000元的借条为依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归还所借的6000元。在诉讼过程中,乙某提出该6000元系甲某赠与自己的钱,不应当付返还责任。对此主张应当由()负举证责任。
A:原告甲某
B:被告乙某
C:原告甲某与被告乙某
D:人民法院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