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有()的行为,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A:未经乘客同意绕道行驶
B:强迫乘客组合租车
C:行车时接听电话
D:不按规定设置、使用计价器
出自:网约车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