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是“法轮功”的骨干成员,纠集数十名“法轮功”顽固分子,到某市人民法院附近公开进行邪教滋事活动,企图干扰审判工作。王某的行为构成()。
A:寻衅滋事罪
B: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C: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D: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