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社会主义保险体系的措施是()
A:接管官僚资本的保险机构
B:和平改造民营保险机构
C:切断外商保险公司的业务来源
D: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
E:取缔民营保险机构
出自:国家开放大学《保险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