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混同的效力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A: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消灭
B: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相对消灭
C: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D:在涉及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下,虽发生混同,债也消灭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