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均有权提出平等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要求之日起()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A:十五日
B:二十日
C:二十五日
D:三十日
出自:工会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