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倍以下的罚款。
A:2
B:3
C:4
D:5
出自: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