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13周岁时抢劫价值2000元的物品,在15周岁时抢劫价值8500元的物品,在17周岁时又抢劫价值4000元的物品。在对甲追究刑事责任时,计算其抢劫罪数额应为:
A:14500元
B:12500元
C:9500元
D:4000元
出自: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