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9}43)中规定:金融机构在办理假币收缴业务过程中,应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详细登记假币持有人的()等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A:身份信息
B:住址
C:联系方式
D:假币来源
出自:反假币